HEY, I'M EVÓRA!
攝影的好奇與觀淫症之間的差異
他問:「為什麼你能很靠近被拍的人?我拍照時他們很不高興的樣子」。
看起來也很是混亂 ; 而人物的表情除了不悅,還多了分恐懼。
而這必須先從攝影的歷史背景與原罪開始談起。
攝影,與其原罪
近代攝影從發展初期就被社會抗拒與懷疑,因為攝影在本質上僅能捕捉「我們真實所見的」,而無法呈現出想像,或是夢境般的畫面,這也使得藝術界無法接受攝影本身的價值。延續之今,也造成了攝影有原生的問題,它生來就帶有部分的恐懼感以及非人道的印象。
加上19世紀殖民主義、工業革命的社會背景,攝影往往只是殖民者與軍閥的工具,用來記錄被殖民國的景況,藉以張揚豪奢的帝國主義,同時,攝影也被軍人與傳教士作為商業與利益所用,無論是用來提供給軍隊,或者是作為研究與紀錄等,在一個層面上加速相機的快速發展,但也同時成為帝國殖民的工具。
因此,我們必須理解到「攝影 (shooting) 」本身是帶有一種侵略與暴力、像是冰冷的槍與子彈,而換底片與拍攝的聲音與過程,就如同換彈匣與開槍的聲響,Shooting 帝國時代的優越與殘酷,擄掠困苦無助的人民與生命。
必須刻記的是,即便拍出的照片是自己的,影像中的人與物,仍有被拍攝的意願與權利。
的確,我們所紀錄的作品是自己的,但卻不能忽視他人仍有不被拍攝的權利,我們必須理解相機對有些人而言是一把槍。
而回到朋友的問題,「拍照時靠近他們不太高興」這件事情,這與拍攝者的心態有關。假如你展現出的姿態就是做壞事怕被發現似的(也就是觀淫症),自然被拍攝者也會感到這樣的心境而不悅。應有的心態是:在我拍攝的Frame中剛好有你才拍攝,而不是針對你在拍攝,關鍵在於是否俱備美學的思維,以及拍攝者所持有的心態。
Photography is the art of subtlety and nuance.
攝影,不應該要有預設與主觀的思維,無論是否有心或刻意,當照片開始想有傳遞某種訊息時,就已經不再單純是攝影,也失去了攝影師的本份。攝影者應該是觀察者(Observer),僅能透過從旁觀察的角度去紀錄,一旦超出了這樣的界線,便必須意識到畫面需要保有的空間,以還給觀眾想像的自由。
The camera captures light, our minds capture images.
攝影,該捕捉的是光線,Capture 眼睛看到的直覺,以及相機與光線交互作用所加乘出的美感,透過最重要的光線,打造出能引起好奇的美,隱晦也奧妙,在光與影之前,所引起的美。
只有這樣,才能讓照片有懾人的力量,能夠喚回那天的畫面、聲影與香氣。但最終,仍是要從那些最為細緻的層面去觀看與感受,才能成就所謂的攝影與美。